司仪协会的会籍管理制度
为规范司仪协会会籍的管理,促进协会自身建设和发展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:
一、凡符合入会条件的司仪,并有加入本协会意愿的,均可申请入会。
二、申请入会时需向司仪协会理事会交一份个人简历(有固定的表格),经理事会讨论审查,讨论通过后协会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协会备案。经讨论未通过者,理事会将说明原因并给予书面答复。
三、凡被批准入会的司仪,应一次性交纳规定的入会注册费。
四、经批准同意入会的会员,协会将颁发会员证书。会员证号由司仪协会统一编制。
五、会员证号为一次使用,退会、除名的会员,须将会员证交回协会,该证号随之自然取消,不再重复使用,并予以公告。
六、会员1年无故不缴纳会费,取消其会员资格,并收回会员证。
七、会员更换地址、电话等应及时报协会备案。

